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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七台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六月二十日

七台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及《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按灾害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组织体系
  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时,成立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商务局、卫生局、气象局、水务局、建设局、教育局、煤炭局、安全生产与监督管理局和七煤公司、桃山水库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
  2.2 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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