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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七台河市交通局对城市公交车辆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意见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七台河市交通局对城市公交车辆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七台河市交通局对城市公交车辆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七台河市交通局对城市公交车辆因
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
实施财政补贴的意见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的意见》及《七台河市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公交车辆补贴工作,现对七台河市城市公交车辆实施财政补贴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充分发挥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通过实施财政补贴,切实减轻油价改革对公交企业的负面影响,促进公交企业向健康轨道发展,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快我市实施“发展循环经济,建设龙江强市”的步伐。
  二、基本原则
  1、公交车辆发放补贴资金要坚持“低成本、高效率”的原则。选择快捷、有效的补贴渠道,确保及时、足额地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发到补贴对象手中。
  2、公交车辆发放补贴资金要坚持“公开透明、简便易行”的原则。补贴数额核定到车,补贴资金发放到单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于社会监督。
  3、公交车辆发放补贴资金要坚持“统一领导、相互配合”的原则。统一制定发放方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4、公交车辆发放补贴资金要坚持“统筹兼顾、配套推进”的原则。坚持财政补贴与公司相应配套措施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三、补贴对象
  公交所属各种生产运营车辆均为补贴对象。
  四、补贴依据和标准
  1、依据: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的意见》及《七台河市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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