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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系统“2005年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二、紧扣主题,注重实效,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和培训工作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主管部门必须以“管理科学化、服务规范化、作业程序化、工作标准化”为目标,对质量管理人员切实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要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二是要加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规范的培训和宣贯工作;三是要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和考核大纲》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培训和考核大纲》有关要求,合理安排人员进行正常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质量监督人员和检测人员的整体素质,强化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从而达到“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指导、在指导中执法,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

  三、提高认识,积极进取,大力推进我市建筑节能监管工作

  当前,我国能源资源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建筑能耗已占全国能源消耗将近30%,因此建设高质量、低能耗的建筑工程是对社会财富的节约,也是建设节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各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设部建科〔200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建科〔2005〕206号)以及建设部推广建筑“四节”的要求,在继续抓好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将建筑节能作为监督的重点。要积极开展新建住宅工程中新型建筑材料、节能建筑材料的推广使用工作,加强对新型建筑材料、节能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工作,确保在传统建筑材料向新型建筑材料、节能建筑材料转换期间的工程质量,使全市新建工程既节能,又安全。要进一步强化我市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建筑节能意识,保证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得到贯彻落实,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开展“降废减损兴质量”活动,共同推动我市建设领域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向前发展。

  四、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全面开展工程质量检查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和省质量监督总站下半年质量监督巡查工作,并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在建城市桥梁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与此同时,市区、县区质量监督机构必须紧密结合日常监督工作,严格按要求做好本地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和住宅工程结构安全、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检查工作,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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