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系统“2005年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徐建发〔2005〕105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局、建管局,各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
建设部《关于开展2005年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05〕236号)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在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开展“2005年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苏建质监〔2005〕19号)要求,我市决定于2005年9月份在全市工程建设中开展以“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和“质量在我手中,用户在我心中”为主题的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将开展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工程质量月”活动的各项组织和宣传工作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一流的工程质量为立足点,以服务我市“两个率先”为出发点,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今年“工程质量月”活动的主题,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要召开有关质量会议,切实组织好“质量月”活动。
与此同时,各县(市)贾汪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村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对村镇建筑队伍的技能培训,重视对村镇民用工程建设知识的宣传和引导,促进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健康发展。要通过“质量月”活动,推动城乡工程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各县(市)和贾汪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手段,普及工程质量基本知识。宣传重点:一是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范中有关工程质量责任、质量保修、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以及建筑节能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二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三是工程质量投诉程序;四是要将近两年各方责任主体的不良记录和劣质工程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例如研读一本质量技术管理知识书籍、召开一次QC小组成果发布会、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分析一次质量事故案例、举办一期技术工人操作技能培训等。通过活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重视建设工程质量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各责任主体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切实落实质量责任制,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