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意见
(徐建发〔2005〕107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建设节约型机关,既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任务,又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切实推进节约型机关的建设,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现对我局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意义,发挥机关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局机关要带头做起,发挥表率作用。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电视电话会议、《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苏办发〔2005〕19号)精神,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政府机关在节约型社会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在局机关全面树立节约意识,建设节约文化,倡导节约文明。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局机关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节约资源能源活动,教育、引导和规范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杯水、一张纸、一滴油的良好习惯,在局机关内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二、加强对局机关节能和后勤服务工作的管理,大力倡导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
⒈节约用电。局机关要采取严格的节约措施,节约用电、降低能耗。要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空调温度不得低于摄氏26度,冬季的空调温度不得高于摄氏20度。根据与会人数,合理安排大中小会议室。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在光照充足、能见度高时,可以不开照明灯,以减少照明设备电耗。离开办公室随时关灯和空调及其它电源,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时,要尽量减少待机消耗。办公楼照明要按分路式控制,根据需要开启照明灯。公共区域的照明灯要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坚决防止“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两部电梯应尽量减少同时运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