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广电集团公司及各地供电分公司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在总结2004年开展优质服务好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客户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建立临时性非计划强制错峰的预警机制,力争做到事前将停电的原因、预计恢复时间、受影响的区域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热线服务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和企业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人心,把停电的社会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五、各市经贸局、供电分公司要加大峰谷电价政策的宣传和实施力度,鼓励大用户避峰用电。近日,省政府已经批准同意全省大工业用户和普通工业专变用户从3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峰谷电价政策,省物价局、经贸委的正式文件即将下发,各地收到文件后要立即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峰谷电价降低峰谷差的作用,实现电能的更有效使用。
六、各级调度机构必须精心调度,根据来水、燃料及系统运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机组发电、合理安排机组检修计划,努力争取西电及三峡电的支援,做好负荷预计及电力平衡工作,力争做到限电不拉路,避免无计划限电。同时要严肃调度纪律,保证电力调度“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充分调动地方电源顶峰发电的积极性,决不允许出现一方面机组停运备用、一方面拉闸限电的现象。各发电企业要服从调度,维护电网稳定运行。
七、各统调及非统调电厂需认真维护好运行机组,确保机组能够稳定、满发。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安排好机组的检修,按时、按质完成机组检修任务,确保机组能及时开出,顶峰发电。各发电企业要建立燃料供应责任制,发电企业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燃料供应,做好燃料供应的各项有关工作,避免因燃料供应、运输等原因导致发电机组停运事件的发生。现在因燃料供应原因有机组停运的发电企业,要想方设法,将机组尽快开起来,缓解系统压力。
各市经贸部门要及时跟踪、了解和协调解决当地发电企业在燃料、运输方面出现的突发问题,密切监视本地区的电力运行情况,对于重大运行动态要及时向省经贸委报告。
八、各发、供电企业要在加强电力生产的同时,更要注重安全生产,继续做好电网设计规划,加快发、输、变电设施的建设,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