⒍安全管理方面:部分工地对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不够;施工组织设计缺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方案不具体;有的工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落实较差;个别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对规范、标准了解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安全活动月”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⒈继续加强《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实施。
⒉认真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⒊认真抓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个人《安全资格证书》的持证上岗的检查、查处工作。
⒋搞好教育培训工作。一是要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规范》、《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的培训学习;二是要加大对一线工人的安全知识培训,要求施工企业对新进场、转岗、重新上岗的一线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允许上岗。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操作证需复审的人员,也需经复审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⒌继续抓好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创建文明工地的指导,研究制定创建文明工地的奖惩措施,使施工企业在文明工地创建中得到相应的回报,激励施工企业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使我市的施工现场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树立典型,以样板引路,推动文明工地创建工作的开展。有条件的要组织有关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外地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下半年全市将召开创建文明工地现场会,各地要分别召开创建现场会,并推荐较好的企业参加观摩会。
⒍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调查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发生伤亡事故的施工企业;对隐瞒事故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加重处罚。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将企业安全生产与企业的资质、项目经理的资质、优质工程、文明工地评选以及先进企业等各种评比紧密结合起来。
“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已圆满结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我局将继续巩固成果,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监管,争取实现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