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报送2006年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议项目的通知
(徐建发〔2005〕89号)
各区、局等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大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和环境质量,根据市政府7月14日建设系统领导班子成员会议精神,本着提前安排、科学决策的原则,请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总体目标,结合各自实际,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2006年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议项目。
所选报的项目应坚持以下原则:
⒈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⒉解决基层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问题;
⒊重点围绕“水”(如故黄河、云龙湖等)、“路”(如三环路、出入口、街区道路等)、“村”(如旧村改造、小区整治等)做文章;
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发挥土地最大效益;
⒌加大经营城市力度,注重投入、产出关系,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