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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宣布失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7〕5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林水局、市交通局等部门拟订的《杭州市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二日

杭州市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市建委 市林水局 市交通局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为切实做好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杭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2006年我市地质灾害发生和治理情况
  2006年我市全年降雨量比2005年有较大回升,但全年及汛期降水仍偏少。因梅雨期雨量特少,台汛期仅受“珍珠”和“碧利丝”两个台风影响,全年暴雨天数较少,因而引发的地质灾害数量少且规模及造成的损失都较小。2006年5月9日淳安县因暴雨(过程雨量约150毫米)引发近百处崩塌、滑坡,造成多处县乡公路交通中断,并严重影响了05省道交通。7月7日下午,富阳市万市镇和洞桥镇等地遭遇了50年一遇的强降雨(2小时内雨量>80毫米),引发多处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造成部分房屋损坏和倒塌。除上述灾害外,部分区、县(市)因人类工程活动引发了少量崩塌和滑坡灾害,造成部分财产损失,但均未造成人员伤亡。
  2006年全市共投入资金1500多万元,完成了66个地质灾害点的工程治理和人员搬迁避让,使2000余人摆脱了地质灾害威胁。到2006年年底,全市46%的重点地质灾害点已完成治理。
  二、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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