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宣布失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委员会城区分会关于2007年杭州市城区绿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7〕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绿化委员会城区分会《关于2007年杭州市城区绿化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2007年杭州市城区绿化工作的意见
(市绿化委员会城区分会 二○○七年二月二日)
2007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提前实现“生态市”建设目标的重要之年。为确保2007年绿化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就2007年城区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环境立市”和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按照建设生态型、惠民型、节约型园林的要求,以“增绿量、上水平、抓管理、出精品”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强化行业服务功能,为打造“生活品质之城”发挥积极作用。
二、目标任务
坚持制度化、市场化、属地化绿化管养制度,创新管理手段,加大巡查监督力度,确保城区绿化完好率不低于98%,抄告问题整改率不低于95%,实现城区绿化黄土不露天,长效管理不放松的总体养管目标。城区(包括萧山区、余杭区)新增绿地300万平方米以上,各区确保完成1处4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建设,2个以上旧居住小区绿化改造,1处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的试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健全义务植树建卡制度,积极拓宽义务植树尽责渠道,努力调动全市人民爱绿、植绿、护绿的积极性。
三、措施要求
(一)强化管理,切实提高绿化养护管理水平。
1.强化绿化养护考评,提升绿化管养质量。以“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评”、“双最”系列评比考核和无物业小区绿化养护补助机制为抓手,吸取深圳园林管养考评经验,进一步细化养护标准,优化评比办法,扩大评比范围,建立科学合理的绿化管养考核体系,努力提高各级绿化部门、绿化企业对城区绿化工作的重视度,促进我市绿地质量上台阶、上水平。树立城区绿化工作典型,2007年各区应在绿化“双最”系列评比考核的基础上推出2条绿化养护管理示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