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夏季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徐建发〔2005〕69号)
各县(市)、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目前已进入夏季施工繁忙期,同时又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据国家气象局预测,今年6-8月我国可能出现南北两条多雨带,预计洪涝灾害比去年严重。我省大部分地区位于其中,因此抓紧抓好当前夏季高温、汛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根据省建管局苏建管质(2005)34号《关于加强夏季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夏季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筑主管部门、各施工单位要提高对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认识,紧急行动起来,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本地区地质、地形、水文、气象等条件,认真分析研究夏季施工(包括拆除)的特点、难点问题,针对高处坠落、坍塌、触电、塔吊倒坍和中毒等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有效的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二、积极深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安全培训工作。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经理、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要学习并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并做到在施工组织中认真贯彻执行。操作工人特别是一线施工工人,要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中服从指挥,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三、各建筑工地要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安排好合理作息时间,不要为抢进度、抢工期造成施工人员过度疲劳而发生安全事故,同时要做好饮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要对工地已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完善和补充,并配备足够的抢险救灾物资。
四、各建筑工地总监理工程师要认真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监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企业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施工企业停工整改,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切实履行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五、各级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重点,要把深基坑、工地围墙、模板支撑、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工地食堂作为检查的重点。检查要注重实效,对查出的隐患要区分类别,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条件,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相应的目标和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项目停工、复工之前都应对现场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