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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关于开展全市建设系统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

  ⒉木工

  ⒊抹灰工

  ⒋电焊工

  ⒌钢筋工

  ⒍工程勘察钻探技术工

  (以上由建设、建管局负责组织)

  ⒎公交车驾驶技能

  ⒏接水管道工

  (以上由公用事业局负责组织)

  ⒐盆景制作

  ⒑插花

  (以上由园林局负责组织)

  市属建筑企业由市建筑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组织竞赛、选拔参加市里竞赛选手。

  五、参赛选手条件及名额

  凡从事相关工种,进城务工满一年以上的人员均可参加竞赛,各县(市)竞赛后选出前三名参加市里竞赛,并于7月31日前将名单报市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竞赛方式

  竞赛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工标准按理论、技能两部分进行,其中理论占20%,技能占80%。竞赛各工种的试题,凡国家题库中有的,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从中抽取试题;没有国家标准的,参照行业标准,由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命题。

  七、表彰奖励

  对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的10个工种分设一、二、三等奖,具体名额根据参赛人数由组委会决定,市建设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建筑资产经营公司进行表彰。

  ⒈获得职业技能竞赛各工种第一名,由市建设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建筑资产经营公司授予“徐州市建设系统××工种技能标兵”称号。

  ⒉获得职业技能竞赛各工种前三名,分别由市总工会授予徐州市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能手”称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技术能手”称号。

  ⒊获得职业技能竞赛各工种前三名,具备相应职业资格高级工标准的,理论、技能都合格的选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报省劳动保障厅颁发技师证书。

  ⒋其余参赛选手理论、技能均合格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⒌获得职业技能竞赛各工种前六名,由市建设局授予“徐州市建设系统××工种技能标兵”荣誉称号。

  ⒍获得竞赛前六名的选手,由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⒎对在本届竞赛活动中,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由竞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授予“徐州市建设系统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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