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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局2005年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制度,审批事项依法设定,明确审批内容,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杜绝乱收费、乱罚款。认真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任务、执法权限、执法标准及应承担的责任,执法公正、文明。

  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依法向社会公开,审批项目、审批程序、办事规则、收费标准、办结时限等以一定的形式公布,让群众了解,接受群众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实行“便民、利民、为民”措施,积极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做好事。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不与民争利。

  ⒌认真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并细化到具体的岗位和服务流程中。工作人员办文、办事不拖拉、推诿,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率达到100%。

  ⒍工作人员业务熟练,作风严谨,工作细致,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办事程序,办事认真,礼貌待人,服务热情周到,服务质量显著提高,群众满意。

  ⒎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结合万人评议机关反映的问题,认真查摆出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⒏建立健全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公布政务监督电话。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困难和要求,属于本职范围内的不拖拉、不扯皮、不贻误,及时处理。

  ⒐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决定。“四城”检查验收团来我市检查验收时,做到检查项目不失分。

  四、组织机构

  市建设局的创建文明机关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继续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各直属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并明确专人具体落实此项工作。

  五、活动要求

  ⒈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各项要求,根据创建文明机关的考评细则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要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创建活动的自觉性。

  ⒉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使全体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内容了解,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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