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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医药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加大企业重组培育力度,形成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医药企业群
  继续深化企业改革,鼓励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以品牌、品种、技术、市场为纽带,进一步整合省内医药企业和产业资源。支持医药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重组省内制药企业,通过整合实现强强联合、兼并重组,产业资本相对集中,迅速扩大企业规模,使我省医药产业集中度低的问题在“十一五"期间有明显的改观。在积极鼓励企业扩大规模、集约化发展的同时,要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发挥各自特色,走科技开发型、专业化发展的路子,形成能够为大企业、为医药园区提供配套服务的能力,使我省医药产业在提高集中度的同时,提高产业关联度,使我省医药产业形成“小而特、小而精、小而专”中小企业群。
  (三)加强医药园区和集群建设,完善医药产业公共配套体系
  “十一五”期间,要着力提升医药园区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园区功能和产业聚集效应。目前,我省已经形成的几大医药工业园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还很不完善,尤其是在能源供给和环保处理设施方面,共享率低、供给率低的问题仍很突出。各园区所在地政府要针对医药产业集群的特性,着力建设行业技术支撑平台和公共设施平台,制定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园区和促进关联为主要内容的集群政策体系,建立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把园区的发展定位在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技术学习、创新环境和生产关联上来,增强园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围绕产业集群建设,合理规划医药物流产业发展。切实推动流通企业进行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的创新,加快医药流通企业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积极支持企业参与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完善零售体系连锁能力。积极扶持医药物流中心(市场)建设,并发挥物流辐射和带动作用,推进医药工业的发展。
  (四)整合行业研发资源,推进行业技术创新
  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科研开发体系,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院校的产学研合作,搞好重磅品种和重大项目的引进开发,积极促进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推进龙头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优化企业资源配置,建设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特色研发平台;依托重点院校和科研单位,组建我省创新药物和技术标准研发开放式平台,建立我省化学药品、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中心和中药材研究中心;以医药园区为基础,围绕集群产业特色建立区域医药产业研发中心,推进和带动产业集群整体创新能力的提高;提升行业工艺控制、规范管理水平,建设行业信息收集、汇总、交流、跟踪、反馈平台,积极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
  (五)尽快实现我省医药行业与国际标准对接,实施“走出去”战略
  随着“后GMP时代困境”的来临,我省医药工业产能过剩的问题将日益凸显。近年来我省医药企业也陆续开展了境外委托加工业务,但规模不大,参与企业数量不多,主要是在管理软件方面有差距。我省企业GMP认证均把重点放在硬件环节上,与国际制药cGMP、Q7a标准相比,在管理软件方面还有较大差距。为此,要重点支持医药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开发和应用先进、适用的管理软件,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我省医药生产企业在全球医药经济链条中找到自己的发展机会。我省医药产业应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承接境内外药品委托加工业务,盘活闲置生产装置和能力,实现行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现我省医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我省医药产业要顺应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的趋势,进一步加大医药产业招商引资的力度,引进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医药集团,对我省医药企业实施战略重组。抓住全球产业梯度转移的机遇,充分发挥我省能源和资源优势,争取将跨国医药企业和国内大型医药企业引入我省,将我省建设成为世界化学原料药生产基地。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联合、重组的优惠政策,适时举办大型医药专题招商引资洽谈会,吸收国际资本、国内资本、民营资本及我省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优势行业的企业参股控股我省医药企业,引导医药产业战略投资者对我省医药工商企业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并购,鼓励和帮助优势企业上市,引导资本流向我省医药产业,实现我省医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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