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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七)教育信息化工程
  以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为重点,全面实施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程。到2007年,城市和县、镇所在地中小学校配备计算机并实现教育网络“校校通”,农村初中学校配备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建成现代教育信息资源接收系统和播放系统,初步形成中小学校的现代教育信息系统。城市中小学和农村中学全部开设信息技术教育必修课,建成省级远程教育资源库,开通全省基础教育情报信息网,初步形成覆盖全省、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和教育情报信息体系。继续加强山西省教育科研网建设,按照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的建设要求,同步建成覆盖山西高校的IPv6网络。加强高校校园网的建设,提高整体应用水平。建设高等教育资源数据库和管理平台,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现有教学科研资源的整合,加快建设我省高校图书文献保障体系,实现图书和情报资源共享。积极推进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到2010年,基本建立全省教育电子政务办公内网、业务外网、门户网站、基础数据、信息资源库和可视化协同工作系统。
  (八)助困保学工程
  在义务教育阶段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到2007年范围扩展至所有农村学校学生和城市低保户子女,安排专项经费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中等职业学校也要从学费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加大对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完善以助学贷款为主,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多渠道的高等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从高等学校学费收入中提取10%-15%,用于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鼓励各学校增设勤工助学岗位。继续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与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地方各级政府对教育发展和改革的统筹力度
  充分认识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真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强领导和统筹力度,切实加大投入,促进教育健康快速发展。要建立和完善自上而下的目标责任制,落实对县级党政领导基础教育责任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一把手切实负起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负起具体组织和领导的责任,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起相关责任,努力营造教育工作政府负责、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加大教育投入,保证教育发展改革的基本要求
  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将教育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地方各级政府对教育的预算内投入要依法做到“三个增长”,省级教育经费支出占省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争取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各市、县(市、区)也要根据本地实际,增加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的比例。确保2010年前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4%。各级财政每年超收部分,应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经费支出。
  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按照国家的要求,确保地方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要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义务教育经费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特别要重点支持晋西北和太行山革命老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生均拨款基本标准。实行教育预算单列,规范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规定的标准,编制政府年度教育预算,按程序报同级人大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相应的审核、监督、检查制度。
  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坚持合理的收费制度。抓紧核定生均培养成本,进一步完善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培养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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