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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每个县(市)办好一所标准较高的中等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设区市建成3-5所高标准、现代化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力争有30所左右、高等职业院校争取有3-5所达到国家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标准。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体制创新和教学领域的改革,建设省级以上实训基地100个,省级以上示范专业点300个。积极推进以集团化、连锁化办学,校企结合、工学结合为主要内容的办学模式创新,逐步形成更加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
  (三)高等教育强校工程
  紧紧围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这个重点,继续加强山西大学省部共建和推动太原理工大学完成“211”工程三期建设任务,支持两校积极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学科建设,重点建设50个左右国家和省重点学科。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力争有10个左右建设项目进入国家和教育部创新平台建设行列。开发和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继续支持和培育一批优秀创新团队、拔尖创新人才、青年学术带头人。全面推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深入推进教学名师、品牌专业、精品课程、本科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高职高专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增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围绕服务山西优势产业,建设一批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
  (四)科教兴乡兴县工程
  以加强和改革农村教育为重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协调发展,促进教育与科技、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完善“三教统筹”机制,强化县乡村三级实用型、开放型的成人教育和科技培训体系建设,着力开展面向农村的科技推广应用和实用技术、“绿色证书”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受教育水平、科技文化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断完善科教兴县的内容和目标,确保到2007年全省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县达到科教兴县标准。到2010年,实现点上深化、面上推广,开创科教兴县、兴市、兴省的新局面。
  (五)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工程
  以提高质量和促进全面发展为目标,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分类发展和整体水平提高。按照“示范为主、分类推进、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原则,稳妥推进示范高中学校建设,到2010年,努力建成一批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使全省普通高中60%以上的学生在示范高中就读。合理调整优化高中学校布局,在人口比较集中的城镇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标准较高的高中学校。以加强薄弱高中建设为重点,扶持、改造一批薄弱高中,逐步取消规模小、条件差、师资水平和社会声誉低的薄弱高中,并积极扶持一批条件较好、办学规范的民办高中。
  (六)德育工程
  加强德育示范学校建设,力争多数县(市、区)高中、初中、小学至少各有一所德育示范学校。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全面完成国家资助“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项目基本建设任务,力争90%的县(区)建有一所综合性的多功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推动各地建设综合社会实践和劳动基地建设,搭建青少年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校外教育平台。从2006年开始,在全省高校全面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国家新课程方案,三年完成过渡任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扶持建设一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强化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建设,扶持建设一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题网站,创建一批高校文明单位(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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