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大力推进教育体制和机制创新
--继续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强化和明晰省、市、县(市、区)、乡(镇)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省人民政府统筹管理高等教育的力度,理顺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市级政府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处理好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密切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合作。
--大力推进办学体制与办学模式改革。依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积极探索民办教育的多种实现形式,不断拓展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争取使民办教育在非义务教育中所占比重明显上升。
--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法人制度,逐步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在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科学设置工作岗位的基础上,全部实行聘用制。深化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教师工资制度和分配激励机制,形成公平竞争与有序流动相结合的良性机制。
--优化教育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适应城市化、区域经济发展和人口变化趋势,不断调整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进一步调整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层次和结构,努力搭建不同教育类型之间相互沟通和衔接的“立交桥”。按照人才强省战略的要求,积极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加快紧缺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特别要重视培养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发展所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掌握和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能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农村实用人才。
9.努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完善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资助力度,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完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严格招生考试管理,使招生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全面推进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与各类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的相互贯通,信息资源共享,为毕业生提供多种服务。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和制度建设,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的现象。
四、“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与改革的重点工程
为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十一五”期间在全省实施教育发展八项重点工程。
(一)义务教育水平提升工程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到2010年,力争80个以上的县(市、区)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要求,标准化建设人口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完善农村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中小学校园校舍建设和内部设施配置的长效机制。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到2007年,农村中小学全部配备现代远程教育设备。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建设一批标准化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城市和县城所在地通过新建、改建学校,扩大规模,基本解决学生入学难、班容量大等问题。切实保障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大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和教育水平。
(二)职业教育发展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