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进德育课程改革,完善德育评价机制,增强德育实效性。
--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改革和完善中小学招生考试制度和学校评价制度。
--切实加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积极开展文体、科普、技能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学生人文科技素养。
--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建立学校卫生安全责任制与监测机制。
--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大力推广普及普通话。
2.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义务教育以巩固普及成果、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均衡发展为主要工作任务,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强化各级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完善以县管理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建设一批配备标准的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初中学生辍学。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基本消除农村学校代教现象。城市和县镇以新建、扩建、改建中小学校,解决学生入学难和班容量过大等问题作为重点,加强薄弱学校改造,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加强特殊教育工作,解决好城市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加大对教育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
--普通高中教育坚持“控制规模、分类发展、提高质量”的原则,在稳妥推进示范高中学校建设的同时,坚持分类发展和多样化发展,努力消除薄弱高中。规范高中学校办学、收费行为,到2007年取消在高中学校内举办的高中补习班。按照提高普及程度和提高教育质量相统一的原则,加大高中教育改革力度,组织实施高中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学前教育以推进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重点,争取再有20个左右的县达到“普三”基本要求,使全省实现“普三”县(市、区)达到80个以上。积极总结农村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经验,克服“小学化”倾向,促进农村幼儿教育健康发展。
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重点是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形式建设一批标准较高的中等职业学校,加速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到201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年招生规模达到24万人以上,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增强办学实力,形成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
--紧密结合我省煤炭、焦化、电力、冶金、煤化工、装备制造、材料、旅游业等八大支柱产业发展的需要,建设一批专业设备先进、培养能力强、教学质量高并且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实训基地和示范专业。
--创新职业教育体制与机制,鼓励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职业教育,逐步形成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兴办职业教育的局面。
--加速技能型实用人才培养,“十一五”期间,为社会输送100万名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40万名以上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努力满足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进一步扩大,使我省劳动者的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4.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合理把握高等教育规模发展节奏,积极调整人才培养结构。鼓励不同层次和类型的高校从实际条件和社会需求出发,努力办出水平,办出特色。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建立本科学校。构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质量优良、服务有力的高等教育体系,促进高等教育事业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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