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业标准化队伍建设;
(五)农业标准化投入机制等保障体系建设;
(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标准化工作;
(七)无公害优质强筋小麦等主导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八)无公害养殖小区标准化建设;
(九)建一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乡领导小组,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责任目标,建立政府联席会议制度等,定期召开有关部门的会议,随时协调解决农业标准化方面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已被列入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乡创建的,要按实施方案狠抓落实,完善标准、检测等体系,巩固扩大农业标准示范推广体系,培育典型,注重辐射带动。要增加新的示范乡、村、基地,实现主导农产品无公害化,扩大示范效果。未被列入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乡创建的,各级政府要按照示范县的创建要求积极准备,及时制定方案,健全示范实施网络,完善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早日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乡的创建申报工作。
(二)广泛宣传与培训
全方位组织力量,针对不同的对象,有计划、分层次的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一是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电视追踪宣传、电台热点传播、报刊综合刊登等阵地大力宣传;二是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实物、图片展示等方式大力宣传;三是结合我市“质量兴市”、“科普之春”等活动大力宣传;四是召开动员会、组织示范区典型户作巡回报告大力宣传。向广大农民、科技人员、管理者宣传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的意义,宣传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的重要性,宣传农业标准。普及标准化知识,推广标准化生产经验,增强标准化意识,正确引导消费,营造全社会重视标准化的舆论氛围。
强化培训,一是培训县乡级农业标准化骨干。二是尽快从农民中培养一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积极分子和带头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不是靠几个专家和一些技术人员就可以完成的,千家万户的农民是承载农业标准化的主体,对农民进行技术、质量等标准培训,印发标准文本、明白纸等资料,发到乡(镇)、企业和农民手里。使广大农民认识标准、理解标准、掌握标准,增强使用标准的自觉性,把已制定的农业标准贯彻实施到位,按照标准的规定生产出真正达到标准要求的农产品。
(三)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