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
(皖政办[2007]4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在建设和谐安徽、推进跨越式发展中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任务
1.统筹协调,确保“两纲”目标如期实现。《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纲”)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两纲”目标进程有效推进,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态势良好。但要全面完成“两纲”各项目标任务,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实施“两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要坚持统筹协调,把实施“两纲”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的全过程,使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步发展。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实现“两纲”目标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确保“两纲”目标如期实现。
2.明确责任,将实施“两纲”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在实施“两纲”中的责任和任务,把实施“两纲”纳入部门职责范围,做到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根据妇女参政和就业、妇女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发展环境等领域的目标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重点、分阶段落实。
3.加强管理,认真做好“两纲”监测评估工作。各地要在巩固“两纲”中期评估成果的基础上,调整、充实和完善“两纲”监测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性别统计重点指标目录的通知》(皖政办秘〔2006〕9号)要求,建立健全分性别统计制度。加快市级“两纲”数据库建设,努力实现全省以县为单位的数据联网查询和动态管理。加强统计监测人员力量,保证必要经费,使监测结果真实反映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切实做好实施“两纲”的年度监测,及时掌握和反馈本地、本部门实施“两纲”的进展情况,把握工作着力点,提高实施“两纲”工作的成效。
二、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