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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十三)工商管理培训部
  负责拟定企业领导干部、工商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学员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员在院培训期间表现的考核和鉴定工作;开展相关专业人才的职业培训;承担有关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和相关科研工作。
  (十四)农业管理培训部
  负责拟定农业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学员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员在院培训期间表现的考核和鉴定工作;开展相关专业人才的职业培训;承担有关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和相关科研工作。
  (十五)国际合作交流部(国际合作中心)
  负责承办学院与国外高等院校、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和交流活动;负责本部学员管理工作;承担出国留学人员强化培训工作。
  (十六)-(二十六)教学系(部)
  全院设置11个教学系、部。各系、部主要职责是负责本系(部)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负责本系(部)学员思想政治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七)图书馆
  负责各类图书、报刊等文献资料的采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为教学和科研提供图书、信息服务。
  (二十八)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负责全院现代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技术服务;承担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的计算机课上机辅助教学和实验教学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事业编制684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院长1名(省政府负责同志兼任),常务副院长1名(正厅级);党委副书记1名、副院长4名、纪委书记1名(副厅级);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数86名(正处4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东、西区管理处主任各1名,系、部党总支书记11名;副处44名,含东、西区管理处副主任各2名)。

  五、其他事项
  (一)为适应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在原合肥物价学校校区、原安徽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校区,分别设立东区管理处、西区管理处,作为学院规划建设时期暂设处级管理机构,待学院新校区建成后再按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处理。
  (二)合肥蚕桑原种场、安徽管理发展中心机构编制事宜仍分别按皖编〔2005〕15号、皖编办〔2004〕2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积极推进学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剥离学院机关后勤服务职能,用3年时间,将学院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分离过渡为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的服务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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