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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安徽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安徽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皖政办[2007]3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事厅《安徽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十六日

安徽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
(省人事厅)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国办发〔2007〕8号)精神,结合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按需施教、科学管理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我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为主题,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推进和谐安徽建设、加速实现奋力崛起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目标
  五年内对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使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促进科学发展、推动改革、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本领得到显著增强。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健全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培训资源,全面提升培训质量和效益,形成多层次、分类别、多渠道、重实效、充满活力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公务员的政治理论培训。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加强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培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廉洁从政、公务员精神和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公务员思想政治素养。
  (二)围绕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四类培训。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着力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强化公务员任职培训,着力提高晋升职务公务员胜任上一级职务的领导能力;深化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的业务能力;规范和加强公务员在职学习,使全体公务员不断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提高素质,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十一五”期间,全省公务员年均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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