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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建设和管理的补充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建设和管理的补充意见
(杭政办〔2007〕2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工业兴市”战略,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推动全市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含省级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工业功能区)的建设和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办函〔2005〕130号)的基础上,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业功能区建设的发展目标
  (一)统一思想认识。工业功能区是符合城镇规划、工业企业相对集聚、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产性配套服务体系较为齐全的制造业集聚区,经过这几年发展,工业功能区已成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集聚、提升产业层次、增强区域竞争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提升发展传统优势工业、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方针,按照“科学规划、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管理集成、服务到位”的要求,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规范和完善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工业功能区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明确发展目标。到2010年,努力将工业功能区建设成为产业特色明显、规模效益显著、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环境良好的产业集聚区,成为全市先进制造业建设的主要基地。工业功能区的年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上交税金等主要指标的增长率同口径分别比全市平均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工业总产值超过3000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量的30%以上;每平方公里年销售收入达到30亿元以上;30个工业功能区总产值超过50亿元,其中6个超过100亿元;区内主导优势产业的产值比重达到60%(省级开发区80%)以上;50%以上的工业功能区建立行业技术研发中心;万元工业增加值的综合能耗达到全市工业先进水平;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努力提高工业功能区发展质量
  (一)细化强化产业导向。要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十一五”时期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的批复》(杭政函〔2006〕9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2006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288号)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会议和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突出特色、形成规模、集群发展的要求,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着力发展特色精细化工业,加快培育新材料、新能源、海洋产业等新兴产业。各工业功能区要明确若干个优势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形成专业化、特色化。要大力引进和扶持一批技术先进、市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优势企业,构建优势产业集群,增强工业功能区的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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