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报徐州市优质工程的单位,在申报材料中应详细说明申报工程在设计、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材料选用和工程实体质量等方面的先进之处。获得文明工地、QC小组成果奖和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
4、市优质工程评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复查组对申报工程进行复查,复查的重点是申报工程的实体质量水平、施工工艺、施工组织和技术资料等方面的先进性和完整性。复查后专家复查组向市优质工程评审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汇报。
5、市优质工程评审领导小组依据复查组作出的书面评价和审查申报资料,并结合基本建设程序和日常对工程的考评情况,对申报工程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徐州市土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网上和徐州市招标投标信息大厅进行公示;市优质工程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选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批。
三、申报工程应提交的材料
1、《徐州市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二份,并附2张5寸工程外貌彩色照片。
2、有关工程情况的文字说明材料。
3、优质结构工程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并在申报时提供原件核对。
4、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推荐意见(原件)。
5、住宅工程提供工程2/3以上住户对工程的评价意见。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费用:每项单位工程200元。
2、申报时间:2005年2月25日至3月10日。
3、市区由各施工企业主管部门统一申报;部、省属企业由施工企业直接申报;各县(市)、贾汪区由建筑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申报,且须由建设局和建管局共同盖章推荐。
五、组织领导
1、此次市级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市优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申报和评选过程的全面领导及评选项目的审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韩尧
副组长:高玉梅陈刚
成员:钱志强沙居祥王建华何振飞黄元姚启玉孔鹏。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玉梅兼任,办公室设在徐州市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处(徐州市民主南路76号汉都酒店南,市建设局五楼508室)。联系人:黄元,联系电话:3908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