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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2005年工作意见

  ⒉稳步发展房地产业、培育房地产市场和提升人居生态环境。要认真做好我市的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调研工作,研究在宏观调控下发展我市房地产业的问题,解决好2004年拆迁量和开发量偏低的问题,解决好房地产发展转型问题。要努力解决住宅建设中如何建立住房低保体系,继续做好经济适用房建设。凡开发项目闲置土地要采取措施,尽快开工,提高我市的开发量。加大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力度。支持对危旧住房改造和困难企业利用自有土地组织住房困难职工集资建房。限制非住宅及高档和大户型住房建设。

  要严把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准入关,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和项目手册制度,通过建立房地产项目库,突出过程跟踪管理,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督。结合综合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前期工作,对在其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治要确保跟踪管理。凡建设资金不落实,不具备实力的业主和开发企业,一律不发施工许可证,不得进行新的开发项目。另外,加强房地产开发的宏观调控和过程管理,要抓紧启动《徐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立法程序,争取尽快出台。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行为,禁止转让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项目。认真做好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的组建,年内将完成建设,投入运行。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系统,达到企业网上上报。通过计算机数据库的管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动态监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扶植一批信誉好、有实力的开发企业,清出一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净化房地产市场,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动态准入清出机制。

  ⒊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2005年全市工程合100%,市优质结构工程比率不低于30%,市优质工程比率不低于10%,合格率要达100%。要充分发挥有形建筑市场的作用,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一是健全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应配套的实施细则及时出台,以及工程量清单计算机评标系统的研发。二是加强建设工程分包管理,规范劳务、专业二级分包市场,防止非法分包和层层转包,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我市有形建筑市场运作,认真贯彻建设部231号、省建设厅苏建招(2004)19号文件,积极出台我市有形建筑市场运作办法,坚持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五是积极推行信用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规范建设和施工各方的市场行为,充分发挥计算机管理优势,建立诚信信息数据平台。制定《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不良经营行为评分标准》,真正实现对企业的动态管理。六是加大质量、安全的监督力度。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大监督检查范围,增加监督检查频率,严肃查处劣质工程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大力开展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逐步消除工程质量通病。七是针对施工单位安保体系不健全,缺乏搞好施工安全的主动性及能力等问题,一方面加大安全监督的工作量,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规范监理企业的行为,加强对监理企业和人员不良行为的记录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促其对安全负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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