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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为农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为农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市委办发〔2007〕42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的总要求,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至2011年,为农民办10件实事。
  一、实施联乡结村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百团联百乡、千企结千村”活动,市、县两级组织100个以上由党政领导、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组成的集团联系100个以上乡镇,动员1000家以上企业(单位)结对1000个以上行政村,共建新农村。
  二、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全市累计完成100个示范村和1000个重点整治村任务,完成20个以上整乡镇连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完成杭新景(杭千)、杭徽高速公路沿线村庄整治。
  三、培训转移新型农民。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累计培训农民10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培训农村实用人才432万人。
  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医疗条件,强化农民健康保障。到2011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人均筹资水平达到上年农民纯收入的2%。建制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率达到90%以上。建制乡镇卫生院功能转换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比例达100%,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率达70%。
  五、抓好农村饮用水和农村改厕工作。改善和解困农村118万人口的饮用水条件。新增3万户卫生厕所,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新增13万户无害化户厕,全市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到62%。
  六、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村居民“老有所养”。
  七、完善乡村文化设施。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到2011年,全市85%的乡镇(街道)成为“杭州东海文化明珠”,其中“浙江省东海文化明珠”的比例达到45%。全市90%的行政村建成文化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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