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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加工贸易发展的意见

  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努力实现我市加工贸易跨越式发展,以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为核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品结构由初级为主,向中、高端和高附加值为主转移,使新乡市的加工贸易在中原城市群中走在前列,促进和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力争到2010年全市加工贸易出口总额占全市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60%以上;年出口额超1亿美元以上的加工贸易企业2家;年出口额超5000万美元的加工贸易企业2-3家及一批年出口额超500万美元以上的加工贸易企业。
  三、发展加工贸易的工作重点
  (一)积极吸纳和承接境外及沿海产业转移,把招商引资与发展加工贸易结合起来。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问题,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为企业提供最大的便利,帮助企业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进一步改革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积极改善投资软环境;结合自身优势,有针对性地到境外和沿海洽谈,承接适合本地特点的加工制造环节,培育我市外向型经济的特色和优势。
  (二)大力培育加工贸易企业,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企业融入加工贸易产业链。加大对我市50户重点工业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扶持力度,将其培育成我市加工贸易的重要力量;重点支持科技型、自主知识产权型的民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培育和扶持一批在国内行业占有优势地位、技术领先、发展前景广阔的“专、精、特、新”的加工贸易企业。
  (三)巩固壮大现有加工贸易产业,大力扶持高新技术、机电行业开展加工贸易。一是继续发挥现有铜制品、家用电器、纺织服装、电池电源深加工等产业优势;二是加快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及其产业发展;三是做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壮大特色装备制造业。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开发与产业升级,创新自主品牌。鼓励企业延长国内产业链,支持企业提高国产料件采购率,带动市内配套产业的发展。
  (四)加快产业园区建设,为加工贸易发展搭建平台。加快国家级的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省级的新乡高技术产业园区、小店工业园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垣起重工业园区和桥北新区建设,明确产业聚集方向。以现代工业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高水平、高效益为目标,不断完善政策,优化环境,提高服务,积极引进国内外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培育各具特色的产业加工园区。
  (五)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积极推动有能力的企业参与设立进出口保税物流中心。选择有实力且管理规范的企业,推动其设立进出口保税物流中心,使其建设成具有一定规模和综合服务功能的联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物流集合区域。为外向型加工企业及国际贸易商提供进出口物流中的采购、分拨配送、保税储存、简单加工、展销等一系列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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