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将专项行动作为今明两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特别要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要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售假药等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结合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狠抓薄弱环节,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强化监管责任。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出实效。
(三)这次专项行动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的督查。发展改革、卫生、工商行政管理、监察等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推广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要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
(五)要全面清理相关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监管工作制度,结合工作需要和形势变化进行修改完善。加快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相关监管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条件。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11月中旬以前)。各县(市)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抓住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制订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订整顿和规范医药市场价格秩序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卫生局负责制订合理用药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工商局负责制订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县(市)的专项行动方案要抄送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1月―2007年6月)。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工作。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县(市)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各县(市)定期对本地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阶段、各环节工作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