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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失效]

  2.推进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规范管理,规范处方行为,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逐步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探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展临床用药监控,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3.修订、完善《河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实施办法》,提高监测水平和质量,及时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升华注射剂和疫苗、医疗器械等产品不良反应(事件)进行重点监测和再评价。
  4.按照《河南省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建立健全三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组织企业对已批准上市的高风险医疗器械的安全性进行再评价。
  (五)整顿和规范药品广告秩序。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制度,提高审批透明度。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力度和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尤其要加强对资讯服务类和电视购物类节目中有关广告内容的监管。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
  (六)整顿和规范医药价格秩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422号)要求,认真组织好全省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工作,公开曝光典型价格违法案件,震慑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组织领导与工作要求
  (一)为加强对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海燕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唐俊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黄守家同志任副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张新文、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戚向群、市公安局副局长王茂营、市监察局副局长余湘生、市卫生局助理调研员江新政、市工商局副局长白保国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张新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对口科室1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4个工作组:综合督查与药品质量整治组、药品市场价格整治组、药品使用秩序整治组、药品广告秩序整治组,分别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兼任组长。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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