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市林业局负责)
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市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市林业局、农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市林业局、环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核与辐射安全工程,铬渣污染治理工程。(市环保局牵头)
9.水资源调配工程。
南水北调东线和中线一期工程。(市水利局牵头)
10.重大科技专项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市发改委牵头)
知识创新工程。(市科技局负责)
继续实施“863”和“973”科技计划。(市科技局牵头)
11.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改造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等教育“211”和“985”工程。(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12.人才培养重点工程。(人事局落实)
13.公共服务重点工程。
社会救助工程,社会福利工程,社区服务工程,爱心护理工程。(市民政局牵头)
公共卫生工程。(市卫生局牵头)
防洪减灾工程。(市水利局牵头)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市安全监管局负责)
国家灾害应急救援工程。(市民政局牵头)
基层政法基础设施工程。(市发改委牵头)
14.公共文化建设重点工程。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市广电局牵头)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市文化局牵头)
重大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工程。(市发改委、文化局、建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大文化设施工程。(市文化局牵头)
(三)重大改革任务。
市发改委要加强对有关改革任务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项改革的进度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不失时机地加以推进。
1.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市编办牵头)
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推行政府问责制,完善行政赔偿制度。(市政府法制办、监察局、人事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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