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联合征信平台建设。
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组织实施,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人民银行、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海关等部门配合。
工作内容:1、进一步建设好诚信佳木斯网站,并以此为平台,统一信用信息发布;2、逐步完成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归集、整合,建设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信用档案数据库;3、探索个人征信模式,以个人信用档案为基础,建设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平台;4、逐步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搞好信用信息的查询和披露。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诚信佳木斯建设工作领导,成立市诚信佳木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领导诚信佳木斯建设工作,组织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推进出台有关法规和规章,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建立诚信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机制,负责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问题,促进全省信用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推动联合征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信息中心,负责诚信佳木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事宜。
各县(市)、各专项推进组牵头单位和14个重点行业牵头部门要把诚信建设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之一,切实加强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专项推进。为使诚信佳木斯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和取得实效,设立专项工作推进组,负责有关工作推进。
1、企业信用建设推进组。由市经委牵头,国资委、中小企业局、商务局、农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物价局、银监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法制办、科技局、信息产业局、建设局、交通局、民政局、环保局、统计局、文化局、粮食局、省烟草专卖局、供销社、招商办、旅游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工商企业生产经营信用建设、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部门同业征信制度建设和企业失信惩戒制度建设等企业和中介组织诚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和落实。
2、个人信用建设推进组。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市委宣传部、人民银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人事局、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厅、旅游局、建设厅、银监局、金融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个人信用信息收集整合,建立个人信用评价体系,逐步开展个人征信等工作任务的推进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