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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灾方案的通知

  预测全市7月份降水略多,局部地方雨量偏多,月平均降水量为130-150毫米,比常年同期多2成左右。预计雨量集中,有出现局地暴雨的可能。
  预测全市8月份降水略少,月平均降水量为100-120毫米,比常年同期少1成左右。
  根据以上预测,2006年7月份降水略多,雨量集中,局部地区雨量偏多,因此,极易造成洪涝和诱发地质灾害,特别是在一些易受洪灾的村屯、重要交通干线、江河沿岸及矿区等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方,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
  三、2006年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
  (一)对滑坡、泥石流、崩塌的重点防范区段。汤原国家级森林公园、汤原腰营林场南山等不稳定斜坡隐患点应进行重点监测、治理,避免汛期山体滑坡、崩塌或泥石流的发生;对汤原县竹青村崩滑体、亮汤公路崩塌除专人监测看守外,应设立警示牌;对桦南三道沟村潜在泥石流沟内村民应采取搬迁避让措施。
  (二)对重要的交通干线,进行重点监测。
  (三)对各县(市)区中采石场造成的不稳定斜坡进行重点监测,避免崩塌、滑坡及山坡型泥石流的发生。
  (四)对抚远、同江、富锦等地应重点防范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的塌岸。
  (五)对煤矿等矿山进行重点防范。
  (六)对重点工程建设进行重点防范。
  四、地质灾害的防治和管理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加强对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
  府成立佳木斯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孙 喆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宋学英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王 军  市气象局局长
       于海江  市水务局局长
       舒正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选友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军山  市建设局助理调研员
  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舒正文担任。
  值班电话:0454-8246641、8246251、8240030、8246201,传真:0454-824016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并要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
  (二)确定防治重点。各县(市)区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划定辖区内可能发生严重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区,尽快开展现场调查,查清致灾因素,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应急方案。加强监测,尽可能把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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