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解决历史遗留及疑难问题。对于提供要件不规范、登记资料不健全而无法按正常登记程序办理的历史遗留疑难问题,每件必接,先予受理,经调查审核后,给予办证并可享受优惠政策。
(五)全面开展铁路系统职工住房办证工作。房交会期间,为铁路系统职工的房改房、集资房、商品房办证开通专门通道,与佳铁房管部门联合现场办公,并给予市政府优惠政策。
(六)开展二手房交易中介服务。由我市规范的房地产中介企业发布二手房信息,并代理代办登记业务。
(七)开通权属登记便民服务直通车。房交会期间,正式开通全国首创可实现远程无线上网办公、零距离服务的房屋权属登记便民服务直通车,上门服务,送证到家。
(八)出租房屋管理,联合现场办公。房交会期间,市公安局市产权处出租房屋联合管理办公室正式挂牌办公,联合现场办理出租房屋治安责任登记,发放流动人口暂住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同时全市出租房屋协管员正式上岗,全面开展出租房屋协管工作。
(九)优质服务“十五项硬件系统”投入运行。专为本届房交会建设的优质服务“十五项硬件系统”经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该系统包括电子网站、叫号机、电子触摸屏、智能分贝监测、语音电话、处长电子邮箱、办事明白卡、业务导办员、市民意见箱、便民服务队、共产党员窗口、业务咨询台、社会监督组、行风联系单位、直通车等十五项服务载体,此系统的运行不仅在房交会期间发挥作用,更将坚持在以后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更贴近、更到位的服务。
四、房交会优惠政策
(一)房产评估费减半收取,由1%减至0.5%;
(二)非住宅交易服务费由2%减至1%;
(三)非住宅租赁鉴证手续费由3%减至1%;
(四)对自建房屋登记和改变使用性质变更登记减半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40元/m2降至20元/m2;
(五)契税由市政府予以部份补贴;
(六)免收逾期缴纳契税滞纳金;
(七)房屋公共部位维修基金住宅由2%减至1%,非住宅由3%减至1.5%;
(八)房交会期间购买公有住房,理顺部份产权,在原优惠政策基础上,再优惠10%;
(九)外地人员购买新建商品房减免城市增容费,直接由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