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06年房产交易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6〕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2006年房产交易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佳木斯市2006年房产交易会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城市建设事业发展,推动房地产经济快速增长,进一步活跃房产交易市场,根据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按照我市第十五届三江国际旅游节活动方案要求,拟于七月三十日举办2006年房产交易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本届房交会主题
2006魅力佳木斯,盛夏房产交易会。
二、指导思想
以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繁荣我市房地产经济为宗旨,通过构建房产交易会平台,激活房产交易市场,促进房屋商品化流通,突出商品房展销和优惠政策办证二个重点,开展好公房出售收尾工作和铁路系统办证工作,切实解决困扰群众的历史遗留问题,正确引导二手房消费,加强出租房屋的协管工作,充分发挥优质服务15项硬件载体作用,全面开创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工作新局面,为我市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房交会内容
(一)商品房展销。吸纳本市、外埠房地产开发商进场,展示销售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为引导我市房屋消费新理念,重点推介:
1、高层、高档次、高品位等高端商品住宅;
2、产权商铺、门市、写字楼等非住宅商品房屋的销售、租赁;
3、零首付先租后售的商品房促销新手段;
4、政府招商引资新商品房项目免费宣传推介。
(二)出台优惠政策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对房交会期间办理的房屋买卖、继承、赠与、抵押、租赁、新建、变更、改制等各类房屋权属登记,均享受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其他登记手续。
(三)大力开展公房出售收尾工作。房交会期间,大力宣传并广泛开展公房出售收尾工作,力争做到优惠政策宣传到位、售房资金收缴到位。在执行佳政办发〔2004〕20号文件基础上,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弱势群体给予再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