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金融运行环境进一步改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全市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完善协调,政策环境良好;政府、银行、企业沟通协调机制完善,银企关系融洽;金融法制环境逐步改善,金融债权得到有效维护,无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二)初步建立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完善信贷征信体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发布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情况;逐步建立信用激励机制,城乡信用典型的数量增加,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金融对经济发展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金融企业改革稳步推进,金融机构信贷投入保持较高水平;金融信贷资金需求紧张状况有效缓解,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区域金融安全稳健运行。金融机构规范自律,竞争有序;金融稳定工作机制健全,运行效率提高;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初步建立,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健全,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案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明显下降,赢利资产明显增加,自我造血功能明显增强,信贷投入保持合理增长,信贷结构逐步优化,新增贷款形成不良的因素得到科学控制,经营效益明显提高,全市金融业实现健康良性发展,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不断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创建宽松和谐的政务环境。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示范效应,把建设“诚信政府”作为提高执政能力、提升工作水平、转变工作作风的大事来抓,着力打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良好政府形象,积极支持金融机构依法自主经营。把搭建政、银、企沟通合作平台作为一项制度性工作抓实抓好。通过定期举办银企见面会、项目推介会等,促进银企沟通和合作,实现企业发展对银行信贷资金需求与银行信贷资金适时供给的有效对接。同时,要科学制定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多做大项目、好项目,兼顾当地资源、传统优势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衔接,搞好项目库建设,为银行信贷资金的注入创造条件。
(二)推进建立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完善工作,发挥其在提高信贷管理水平、优化客户资源、防范信贷风险和推进货币政策实施及加强金融监管等方面的作用。人民银行要健全完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则,依法采集个人银行信贷信用信息。逐步扩大在公安、法院、保险、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通讯、公用事业等部门的信用信息采集,建立起以个人信用信息依法收集、管理、使用和个人隐私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