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治内容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包括:平安畅通县区建设、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客车源头化管理、农用车违法载人治理等。
五、时间安排
11月1日至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11月6日至12月25日为组织实施阶段,12月26日至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六、职责分工
由公安、交通、建设、教育、安全生产监管、农机、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职责分工如下:
(一)公安部门
1.按照公安部《开展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河南省公安厅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新乡市公安局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全市重点国(省)道和景区道路,集中整治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低速货车长时占压超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2.针对重点国(省)道和景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事故特点,科学调整白天和夜间不同时段的勤务安排,明确上路定点执勤和巡逻时间,按照“点上测、线上巡、卡上查”的工作要求,进行统一布局、分层设防,突出重点、区域联动,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
3.每个交警大队应分别在辖区重点国(省)道、景区道路至少设立1个固定测速点或1个流动测速组。要根据超速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合理组织安排设立测速点(组)勤务,充分利用公路监控系统、测速设备等装备,查处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4.依托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公路收费站,加强对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加强相邻交警大、中队之间的勤务衔接和工作配合,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加强与气象、交通路政和养护、急救中心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
6.健全和完善全市道路恶劣天气交通管制工作预案和部门联动机制,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7.强化客车源头管理,对严重违法客运车辆、客车驾驶人及其所在客运公司实行黑名单制度,依法进行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报交通、运输等部门,督促开展整改工作。使用交警信息平台,建立通行辖区路段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及时掌握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