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6〕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佳木斯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加快我市中小型企业信息化建设进程,努力实现“富民兴佳”的宏伟目标,按照国家和省对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加快信息化建设”精神为依据, 以“政府倡导、社会参与、企业为主、通力协作”为原则,以建立适应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需要的信息化工作体系为目标,切实提高我市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实现我市经济新跨越和“富民兴佳”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市中小企业信息化总体上要实现以下目标:
  1、企业信息网络的应用普及率明显提高。全市中小企业互联网应用普及率达到40%以上,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普及率达到100%;电子商务应用具有一定规模。
  2、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应用率达到90%;供应链管理(SCM)系统/客户关系管理(CRM)系统应用率达到30%;企业制造资源计划(MRPⅡ)系统/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的应用率达到35%;中小企业实现财务、物料和营销管理信息化的比率达到40%。
  3、试点企业信息化建设示范作用明显提高。认定中小企业信息化试点企业20家,其中重点示范企业3-5户,力争2户企业成为省示范企业。示范企业中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应用达30%以上。
  (二)具体目标。
  1、2006年重点抓好10户中小型试点企业。大力推广畅通汽车配件公司、合成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信息化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通过多方努力,通力合作,使这些试点企业在完成技术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信息化;建成政府与企业间虚拟专用网,利用在线数据传输实现自动交换信息;同时总结经验,探索出不同类型企业实施信息化的路子,选择3-5户企业信息化软件开发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研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管理软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