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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2.加快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建设农村殷实小康十大工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淄发〔2007〕6号),以实施“优势农产品竞争力提升计划”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快推进标准化进程。重点建设100万亩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市级标准化生产基地20个;完成20项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制订工作。新建改造优质果品基地4.4万亩,新建无公害蔬菜基地23.4万亩、绿色蔬菜基地5万亩,建设绿色水产品基地1万亩,扩建名优水产苗种基地300亩,建成100个标准化畜牧养殖小区。培育70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探索农产品及加工过程的GAP(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推进农业认证的国际化进程。加快农产品认证步伐,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年内完成5个农产品认证工作,力争完成20个;争创1个山东名牌农产品,力争2个。
  3.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配套完善“市农业环境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市畜禽产品标准化检测中心”建设,在张店、临淄、桓台、高青、沂源等5个区县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完成150个农产品质量速测点建设。进一步搞好市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配套建设,有关区县也要积极创造条件,筹建县级检测站,逐步开展对水产企业、批发市场和超市的经常性检测工作,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检测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检测资源,狠抓监测措施落实,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
  4.切实抓好农产品食品出口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规和《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89号),抓出口质量、抓出口品牌、抓出口龙头企业,落实扶持政策,进一步推动农产品出口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整治
  1.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年”行动。按照“全面监管、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小作坊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四个一批”:即严厉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的非法小作坊;坚决关闭一批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积极引导规范一批具备一定基础的小作坊达到市场准入条件;整合做大一批具有区域性集中加工特点的小作坊。使小作坊数量大幅降低、安全卫生水平不断提升、生产加工秩序逐渐规范、从业者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普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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