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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塔子山公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塔子山公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成价函[2007]41号)


成都市塔子山公园管理处:

  你处《塔子山公园关于对其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重新核准的请示》(塔园办〔2007〕5号)收悉。按照《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131号令)和《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成价费〔2006〕287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塔子山公园停车场的改建情况,经研究,对该公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公园北大门内停车场收费5元/次·车,北大门外停车场收费3元/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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