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规定的粮食应急状态分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种情况。
1.2.1 国家级。指国家宣布进入国家级粮食应急状态。
1.2.2 省级。指江西省宣布进入省级粮食应急状态。
1.2.3 市级。指南昌市区或二个以上(含二个)县区出现区域性粮食紧急情况,处于粮食应急状态,超过县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和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按照紧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状态的粮食应急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和县区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各负其责。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要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反映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2、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和办公室
为保证粮食应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市应急委员会成立南昌市粮食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南昌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由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1.1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
南昌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粮食局局长;成员: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商贸委、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新闻办、农发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等单位负责人。
2.1.2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办公室成员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政府新闻办、市粮食局、市商贸委、市物价局、农发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有关人员组成。
2.2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和办公室职责
2.2.1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职责
(1)指挥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