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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7〕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属各有关单位:
  《南昌市粮食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六月十八日

南昌市粮食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1.2 等级划分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和办公室
  2.2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和办公室职责
  3、预警监测
  3.1 市场监测
  3.2 应急报告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程序
  4.1.1 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4.1.2 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响应
  4.1.3 有关县区政府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4.2 应急处理
  4.2.1 市级应急处理
  4.2.2 国家级及省级应急处理
  4.3 应急终止
  5、应急保障
  5.1 粮食储备
  5.2 保持必要库存量
  5.3 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5.4 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
  5.5 通信保障
  5.6 培训演练
  6、后期处置
  6.1 评估和改进
  6.2 应急经费和清算
  6.3 应急能力恢复
  6.4 奖励和处罚
  7、附则

1、总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南昌市是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市经济和城市人口已步入快速增长期。粮食价格和市场供应情况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市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正常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西省粮食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等级划分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国家或江西省或南昌市宣布进入国家级或省级或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或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及其他原因,引起市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市场粮食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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