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新乡市畜牧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
核定机关驾驶员事业编制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参照新编办〔2001〕3号文件规定执行。
机关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参照市委新发〔2002〕12号文件执行。
五、隶属事业单位
(一)新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新乡市动物检疫站更名为新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作为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原科级规格和14名事业编制不变,领导职数由2名调整为3名。整合原市畜牧兽医工作站的防疫职能、原市动物检疫站的检疫职能和原市兽医卫生监督所的监督职能,由新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
新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主要任务:依法实施动物防疫检疫监督;负责全市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畜产品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负责实施全市动物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境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管理工作。
(二)新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将新乡市畜牧兽医工作站更名为新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兽医技术支持机构。原科级规格不变,事业编制20名,领导职数由2名调整为3名。原畜牧兽医工作站承担的动物疫病诊断、监测、检验职能及设施、设备和资源,划归新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新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任务:负责全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责实施全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疫情评估;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负责实施动物免疫标识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工作。
(三)新乡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成立新乡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作为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机构,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新乡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的主要任务:负责辖区内畜产品、兽药和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和复核检验及推广快速检验新技术和新方法;负责畜产品、兽药和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负责制定并实施畜产品药物残留监控计划;负责畜产品、兽药和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
(四)新乡市畜禽改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