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递补企业名单的通知
(新政文[2006]1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建设的意见》(新政〔2000〕2号)文件“对市确定的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的规定,市农村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近期发展速度快、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了评审,决定递补河南开元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延津纺织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新乡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附件:递补为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递补为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