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任务是“两突、两抓、一规范”,即:突出中药饮片市场治理,突出打击无证照经营行为;抓源头治理,抓大要案查办;严格按照GMP、GSP和规范化药房的管理办法规范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
(一)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秩序。
1、对药品生产企业《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对注射剂生产企业,近期有群众举报、被查处企业、近两年《药品质量公告》中有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以及近两年未进行过跟踪检查和其他检查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3、对关键岗位人员资质、培训情况和实际操作能力,质量保障、控制部门职能履行情况,物料供应商的认定及档案建立情况,药品销售及不良反应报告情况,自检与整改落实情况,委托生产情况以及原辅料购入与质量检验、物料管理、产品审核放行重要环节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检查。
4、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设施和场所以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二类卫生辅料生产企业、烤瓷牙生产企业、近期有群众举报或被查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品种目录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二)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
1、严肃整治扰乱药械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活动;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企业出租、出借许可证和批准证明文件及出租、出让柜台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药品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整等违规经营行为;加大药品广告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遏制不法广告的刊载和播出,针对违法广告严重、群众投诉多和具有潜在质量隐患的品种加大抽验力度。
2、加强对药械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药品经营企业GSP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建立健全药品经营企业档案;组织开展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和疫苗流通的监督检查;继续按照国家局的部署治理“一药多名”现象,规范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对一次性使用注(输)器经营企业、二类有源产品经营企业、三类植入性产品经营企业、二类卫生敷料经营企业和其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3、充分发挥药品监督网络作用,加强对农村药品市场的治理整顿。进一步深化药品监督协管站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协管员、信息员培训机制和考评、激励、约束机制,并力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