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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6〕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一日

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事件教训, 提高全市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按照《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和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为目的,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全面整顿和规范,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种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起统一、规范、公平、有序的医药市场体系,促进我市医药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利用半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上下联动,形成声势,扎实推进,实现对监管环节的全面覆盖。通过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秩序明显好转;医药行业的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主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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