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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全市乡镇自动雨量监测网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全市乡镇自动雨量监测网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6〕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全市乡镇自动雨量监测网点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四日

加快全市乡镇自动雨量监测网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增强我市防灾减灾能力,使各级领导及时掌握雨情、墒情等信息,提高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能力,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乡镇自动雨量监测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05〕64号)和省气象局《关于全省加密乡镇自动气象站网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气发〔2005〕13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意义
  我市是农业大市,在整个农事季节,常有干旱、洪涝、短时暴雨、冰雹等灾害发生。近年来,随着局地强对流天气的频发,常会出现洪水、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威胁。因此,建立气象要素自动探测网络,提高对中小尺度气象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服务能力,使各级政府随时掌握详细准确的气象实况,增强我市防灾减灾整体能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建设目标
  全市共有乡镇74个,除7个市县(市)政府所在地(气象部门已建自动站),还需在67个乡镇建设两要素(雨量、温度)自动气象站,在部分水库、林场等灾害易发地段(暂定18个)建设自动气象站,共计需建设85个两要素自动气象站,实时共享辖区内气象、水利、水文、农垦、森工等系统的自动观测站网资料,初步形成覆盖全市范围的中尺度气象自动观测网。
  三、建设原则
  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采取属地管理原则。
  市政府负责全市气象自动观测网建设的部署、检查,负责协调气象、水利、水文、农垦、森工等部门实现观测资料共享,负责市级信息平台建设资金投入;
  各县(市)区负责所辖乡镇两要素自动气象站网和信息平台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持资金投入;
  各乡镇负责提供观测场地和基础建设、负责自动气象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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