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孙伟经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任延禄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党组书记
张增辉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
武成义 市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
成 员:高元惠、梁国卿、罗依伟、王玉明、沙云峰、李云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主任:李云鹏(兼)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深入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秩序,努力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二)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对专项行动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开展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和协作。工商、卫生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本次专项行动的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从严从重予以惩处。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11月初至中旬)。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牵头制订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的工作方案,市工商局牵头制订整治违法虚假广告的工作方案,市卫生局牵头制订药品使用环节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实施方案要报市政府并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展开强大的舆论宣传,着重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从药单位按章办事、诚信经营。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1月中旬至2007年6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吴海龙,电话:863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