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监管重点:加强“两证”的发放管理;以玉米、水稻、大豆种子为重点查处质量不合格种子和未经审定的品种、假劣种子、种子标签不合格等问题。
农药监管重点:加大抽检和抽查力度。重点打击制售假劣农药、添加未登记成份、套证、冒证、擅自修改标签、扩大使用范围等行为。特别是加强对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监管。
肥料监管重点:重点打击和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肥料、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套证、冒证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查处市场上出现的未登记或使用肥料登记证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农民使用的“防病、治病”“解药害”产品和假借测土配方名誉推销其它产品等违法行为。
农机及零配件监管重点是质量监督。严厉查处农机销售企业经销假劣农机产品、假冒农业机械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和推广许可证行为,对未经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对农机产品进行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的,无行业企业标准、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和标识,危害人身安全和国家明令淘汰的劣质农机产品及配件要依法处理。农机维修市场重点检查维修技术条件和使用农机零配件质量,坚决杜绝无《农机维修技术条件合格证》开业经营和无农机维修工人技术等级证上岗从业的行为。
渔业监管重点是加强水产苗种生产管理。依法查处未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水产苗种生产的违法行为。
饲料监管重点是严格饲料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添加违禁药品、制售假劣饲料行为。
兽药监管重点是严格兽药市场准入制度,加大禽流感等重大疫苗的质量监管和打假力度。
责任单位:农委、畜牧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环保局。
时间:3月----10月。
(六)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所在地政府的领导下,从大局出发,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加大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力度。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肩负起农资打假工作牵头的职责,其它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农资打假相关执法监督和执法保障工作。特别是对构成犯罪的案件,有关行政部门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要依法受理。同时要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总结报告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农资打假情况统计和工作总结于6月末、10月末分两次报市整顿农资市场领导小组,重大案件和平时的执法检查开展情况要随时上报。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大观念,不多头执法、不越权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把农资打假和监管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层层落实责任,保证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责任单位:农委、畜牧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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