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积极推进县级供电企业改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
(粤经贸电力〔2007〕569号)
各市县级供电企业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在各级政府和广东电网公司的积极努力下,我省县级供电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第一批10个县供电企业已由广东电网公司接管,第二批的接管工作正按计划推进。目前,有关县供电企业的职工思想总体平稳,生产经营正常开展,为保障全省电力供应作出了重要贡献。由于改革涉及到各方面尤其是职工的切身利益,情况复杂,政策性强,随着改革的深入,部分县供电企业的职工小规模越级到省有关部门上访。据统计,近期到省经贸委、广东电网公司上访、来信反映情况的事件有20多起,主要集中在龙川、蕉岭、雷州等县,主要反映改革过程中下岗分流安置工作存在的“公开、公平、公正”问题以及要求政策照顾等。职工不断上访,容易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使改革平稳有序进行,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各代管县(市)政府和广东电网公司要切实担负起本次改革实施主体的责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把做好部分职工下岗分流安置工作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大的任务,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以人为本,妥善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既推进改革顺利进行,又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积极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要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积极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关键是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用教育、疏导、依法调处的办法,做好政策解释的宣传,做好职工“一对一”的过细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缓解矛盾,化解冲突,防止矛盾激化;对于职工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查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向群众公开。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基础,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稳步有序地推进改革。为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省政府不断完善改革方案,特别是对人员分流安置出台了一系列的照顾政策,尽力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各地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这些政策,维护政策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对于改革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广东电网公司会同各级政府逐一进行梳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在省政府没有出台新的政策前,要按已定的政策办事。坚持“成熟一个接管一个、成熟一批接管一批”的原则,对条件成熟的企业加快接管步伐;对于问题较多、矛盾较尖锐,越级上访不断,有可能引起较大不稳定局面的县,推迟实施改革,以利维护大局的稳定,促进总体改革稳步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