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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市区蔬菜市场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财政投资完善建设新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从创卫专项经费中列支,由市农业局负责实施。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气质联用仪1台,氮磷检测器1套,纯水机1台,超声波清洗器1台。采取内部调剂的方式增加检测人员10名。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2007年10月1日起负责对市区蔬菜市场进行定量分析监督抽检。
  (二)建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各区政府负责投资建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由区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检测室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分别设立接样室、检测室、办公室。配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8通道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2台,配置振荡器、水浴锅、冰箱、空调、操作台、样品柜、电脑、电话、网线等配套设备和农产品检测监管执法车1辆,配备检测员、监管员,以上工作2007年8月31日前完成。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2007年10月1日起,负责对辖区内蔬菜市场进行监督抽检。
  (三)建设市场农药残留检测室
  1.蔬菜批发市场农药残留检测室建设。蔬菜批发市场投资建设农药残留检测室,2007年8月31日前建成。配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2台,配置振荡器、水浴锅、冰箱、空调、操作台、样品柜、电脑、电话、网线等配套设备,配备检测人员。2007 年10月1日起,负责每天对市场内经营的蔬菜进行自检。
  2.农贸市场农药残留检测室建设。农贸市场投资建设农药残留检测室,2007年8月31日前建成。配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1台,配置振荡器、水浴锅、冰箱、空调、操作台、样品柜、电脑、电话、网线等配套设备,农贸市场配备检测人员,2007年10月1日起,负责每天对市场内经营的蔬菜进行自检。
  3.大型超市农药残留检测室建设。大型超市投资建设农药残留检测室,2007年8月31日前建成。配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1台,配置振荡器、水浴锅、冰箱、空调、操作台、样品柜、电脑、电话、网线等配套设备,配备检测员1名。2007年10月1日起,负责每天对超市内经营的蔬菜进行自检。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建设新乡市市区蔬菜市场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是保证市区居民饮食健康的大事,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新乡的健康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各区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远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新乡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阶段实施方案》和本方案的要求,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保证经费,提前谋划,统筹安排,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按规定时间高质量完成本辖区内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和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建设任务。各区要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建立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制度。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要求,各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的农药残留检测室每天要对所销售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在市场内公布。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对本辖区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进行监督抽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负责对市区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进行定量分析监督抽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市场农药残留检测室都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档案。各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的农药残留检测室应将当日检测结果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至本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当日应将本站和市场检测结果及时汇总上报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负责汇总、分析后定期在有关媒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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